女兒墻指的是建筑物屋頂四周外圍的矮墻,主要作用除維護安全外,亦會在底處施作防水壓磚收頭,以避免防水層滲水、或是屋頂雨水漫流。依建筑技術規則規定,女兒墻被視作欄桿的作用,如建筑物在10層樓以上、高度不得小于1.2公尺,而為避免業主刻意加高女兒墻,方便以后搭蓋違建,亦規定高度最高不得超過1.5公尺。
女兒墻的作用是保護人員的安全,并對建筑立面起裝飾作用。不上人的女兒墻的作用除立面裝飾作用外,還固定油氈或固定防水卷材用。
有混凝土壓頂時,按樓板頂面算至壓頂底面為準;無混凝土壓頂時,按樓板頂面算至女兒墻頂面為準。
如今女兒墻已成為建筑的專用術語,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,女兒墻的浪漫和詩情畫意也不再是人們津津樂道的內容了,只是國家建筑規范中的90厘米高的磚混結構式的一堵矮墻而已。它回歸了建筑的本原,在建筑物上起著它應起的作用。一般在一些單元樓的屋頂上,成為建筑施工工序中一種必不可少的并且具有封閉性的一部分。
女兒墻在建筑上的主要作用,就是為了做好防水收頭,也就是常說的女兒墻泛水。一般屋面,找坡、保溫、隔熱、防水等做完了,約250mm厚,再考慮防水層端部卷起250mm高,女兒墻總共做500mm高(二十一世紀做法一般600、700mm高)。
規范中,對這一高度在不同地方有不同要求,一般都是限制高度;畢竟,這是屬于非結構構件,在地震時也是不安全因素。
至于其他的高度說法,比如:不低于1200mm,都是把女兒墻當作安全防護考慮了,是背離本意的做法。要考慮安全,完全可以在600高女兒墻上再做600高欄桿作為防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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